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4年
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4年
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包含减免技术转让所得,减免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所得,减免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减免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,免税收入等内容。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相关规定吧
一、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
一个纳税年度内,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
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
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征企业所得税半收
二、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所得
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(一)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,是指:
1、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
①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
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
③中药材的种植
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
⑤牲畜、家禽的饲养
⑥林产品的采集
⑦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
⑧远洋捕捞
2、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
①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
②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
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,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。
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,除另有规定外,参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02) 的规定标准执行。
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凡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版)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)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,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。
三、免税收入
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:
1. 国债利息收入
2.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
3.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
4.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
四、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
企业从事《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所列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
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
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
五、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
对居民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经有关部门批准,从事符合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规定范围、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,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
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
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
企业从事承包经营、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《目录》规定项目的所得,不得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。